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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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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镇是大秦中部的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小镇。

传说几千年前曾有神兽朱雀在此地出现。

但是今天的朱雀镇就像其他大秦其他的部分一样,破败不堪。

坐落在南来北往的重要商路上的朱雀镇曾经兴盛一时,如今随着大秦逐步走向衰落,也不复往昔的繁荣。

虽然街道两侧依然开有不少的店铺,但无论是掉漆的门板,还是无精打采的伙计,都可以告诉他们离关门大吉已经不远了。

听说不少人已经举家离开了,还有不少人则正在打听去哪里更好。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现在需要关心的,因为此刻不远处包子摊上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对于我远比今后的生活更有吸引力。

在街角已经站了好一会儿了,但是我一直在犹豫不决是否要迈出这一步,毕竟对于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这不是一个容易下的决心。

我叫寰冲,一个侏儒。

自从两年前爹娘死了以后,我就和弟弟寰宇一直在这个小镇里乞讨为生。

随着小镇越来越破败,我们的乞讨也越来越困难,毕竟当自己都填不饱肚子的时候,怎么可能去管不相关的人呢。

我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东西了,肚子里的饥饿感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可是我知道一旦动手去偷那个包子,我就会从可怜无助的孤儿变成令人厌恶的小贼。

在这样一个人口稀少的小镇,我以后就更不可能乞讨到什么东西,只能再去偷,从此过上人人喊打的小偷生活。

如果我活得够久的话,我就会开始去抢,再大一点就会去学着杀人,直到有一天被人杀死。

这是一条不归路,可是现在的我似乎没有第二个选项。

也许你会问,一个12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会想这么多东西,那是因为在这个12岁的身体里的是一个45岁的灵魂。

是的,就像很多前辈一样,我是一个穿越者。但和那些幸运的前辈不一样的是,我既没有降生到一个大富大贵的家庭,也没有他们常备的系统或金手指,我甚至不是一个正常人,只是一个侏儒,一个死了爹娘的侏儒。

穿越前,我是一个大型制药厂的总经理,也是一个小股东,就是俗称的“白手套”。

虽然工作繁忙没有结婚,可是也同时有几个女朋友或者说情人,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但是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终公司出了事情,我被抛出来作为替罪羊,好在上天给了我第二次机会,我穿越了,糟糕的是这个穿越绝对是地狱难度。

穿越了十二年了,我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当初一起乞讨的小伙伴们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不是饿死了,就是被人打死,或者出去杀人了。

在这个世界,人吃人可不是一句空话,是真实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

我的弟弟寰宇,因为不小心弄脏了一位小姐的裙子角,被几位少爷骑着马追了好几条街,最终还是被马踩死了。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几位少爷的一脸得意,仿佛他们杀死的不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而是一个凶狠的胡人。

当我看着弟弟的尸体时,几乎已经认不出他的样子,虽然我是个穿越者,但是近十年相依为命,我们早已骨肉相连。

爹妈死后,他是我唯一的亲人,就这样被人夺走,我的心里充满了愤怒,可是我能干什么呢,乱世人命不如狗,现在虽然还不是乱世,但是我知道乱世就要来了。

当豪门的老爷们不把穷人的命当回事的时候,穷人也会很快不把他们的命当回事。

弟弟的死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我伙伴中几乎所有的大孩子都在老大“铁手”的带领下上山为贼了。

而我因为是一个侏儒,年龄又小,只好留下来继续乞讨,只能希望当天塌下来的时候,能够找个存身之处。

现在不是探讨人生的时候,因为肚子的咕咕响声已经在提醒我,是到了下决心得时候了。

就在我刚要冲出去,一只芊芊玉手抓着两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递到了我的眼前。

“饿不饿?吃个包子吧。”

顺着那只玉手看上去,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如同初发芙蓉一般娟秀娇艳中年美妇。

一头漆黑的秀发在脑后挽起一个宝髻,一双凤目犹似一泓清水,清雅高华之中颇有些勾魂摄魄之态。

娥眉不描不黛,雪肌更不沾半点脂粉 便已经白腻如脂。

“娘……”

看到她的脸,我竟有些失神,美妇人的样貌神态颇似我前世的母亲,严厉中总是带着慈爱。

记得穿越前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她的头发也是这样挽起一个宝髻,嘴里絮絮叨叨地催促我赶快找个媳妇结婚。

“吃吧,孩子,这是给你的。”

美妇人见我没有反应,以为我是害怕了,又将包子递到我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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